一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《技工教育"十三五"规划》规定:"技工院校的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
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"。、鲁人社发(2016)22号文规定:"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、应征入伍、企事业单位招聘、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,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,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(大专)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"。
三、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46号)规定:"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技师毕业生,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