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试要求
(一)课程考核方式
1.本学期原则上学科基础课《习近平法治思想》《法理学》《鉴定式案例分析研判》《管理研究方法》《中级微观经济学》《中级计量经济学》在集中考试周进行,采取闭卷考试形式。
2.考试学生人数在150人及以上,由两名及以上任课老师负责的课程,原则上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进行集中考试。
3.开课单位认为有集中考试必要的课程,鼓励学院按照集中考试的标准组织考试,其余课程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,选用笔试、口试、答辩、操作演示、课程论文、案例分析、大型作业等科学合理、灵活多样的形式,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与能力。
4.学科秘书于1月5日前根据研究生考试安排操作指引(附件1)在系统完成排考操作,并通知到相关老师和学生。
一、考试要求
(一)课程考核方式
1.本学期原则上学科基础课《习近平法治思想》《法理学》《鉴定式案例分析研判》《管理研究方法》《中级微观经济学》《中级计量经济学》在集中考试周进行,采取闭卷考试形式。
2.考试学生人数在150人及以上,由两名及以上任课老师负责的课程,原则上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进行集中考试。
3.开课单位认为有集中考试必要的课程,鼓励学院按照集中考试的标准组织考试,其余课程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,选用笔试、口试、答辩、操作演示、课程论文、案例分析、大型作业等科学合理、灵活多样的形式,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与能力。
4.学科秘书于1月5日前根据研究生考试安排操作指引(附件1)在系统完成排考操作,并通知到相关老师和学生。